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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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活动中,从犯因其作用不同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一般诈骗者,如金额达标,将面临三年以下刑罚及罚金;金额巨大或情节严重者,刑期可达三至十年,同样附罚。对起辅助作用的从犯,法律倾向于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诈骗罪以虚构或隐瞒事实获取他人财物为特征,不论虚构过往、现在或未来,只要导致受害者误解并处分财产即构成欺骗。

对于洗钱及帮信罪,量刑规定如下: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单位犯罪则处罚金,相关主管及工作人员亦受刑责。关于监外执行,条件包括:患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孕妇或哺乳期女性、生活无法自理且不危害社会者。

协助轻微网络诈骗怎么判刑需要根据诈骗的数额大小来认定基础刑,对于帮助犯来说,还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在网络诈骗案件中故意将银行卡或者手机卡卖给诈骗犯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定罪,通过下文整理的法律资料可以了解协助网络诈骗卖卡怎么判刑。

协助网络诈骗一般是可以认定为诈骗罪中的从犯,在处罚时会在主犯的量刑基础上从轻处罚,诈骗数额较大的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如果对协助网络诈骗能判多久不清楚的,可以了解一下本文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