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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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中,即使罪犯无法全额赔偿被害人损失,法院也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各个方面。要是罪犯真心悔过,有退赔的意愿但确实没钱,这种情况下,他的悔罪态度可能会成为法院减轻刑罚的一个考虑因素。不过,减刑的幅度会受到一定限制。

在诈骗案件中,实施了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通常需履行退赃义务。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其中包括积极主动地退还赃款赃物,以此来降低其所实施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退赃不仅是为了恢复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减轻刑罚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合同诈骗金额八十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即使被告人已经退还赃款,仍然需要承担严重的刑事责任。但被告人的退赃行为可能会对量刑产生影响,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和被告人的态度等因素,来决定刑期的长短和罚款的金额。如果被告人有明确的退还意愿,法院可能会酌情从轻处理。

关于诈骗犯罪所产生的赃款的退赃实施程序,主要包含以下三个重要步骤:首先,由公安机关通过不懈努力收缴回来的涉案赃款会移交给检察机关,然后在启动诉讼程序时再转交至法院。在此期间,当事人亦有权自主选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主张自身权益。而人民法院则会根据已追回的赃款以及被告人具备的可执行财产状况来决定如何进行退赃处理。

实际上并不是绝对如此。首先,若此人为涉及诈骗罪案的犯罪嫌疑人且已遭刑事拘留,那么在符合特定条件之下,便可申请取保候审。其次,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将面临的是管制、拘役甚至于独立适用的附加刑责,相关机构如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便有权对此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再者,对于那些可能被判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潜在危害风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可以考虑为其实施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