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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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为寻衅滋事导致他人轻伤二级的案件,我们需要仔细研究所有细节。如果某人行为特别恶劣,严重影响公共秩序,并且直接导致他人轻伤二级,那么他可能就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在量刑方面,这种行为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在某些情况下,轻伤二级是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的,但这需要考虑行为人的动机、行为方式以及环境等因素。如果是无端挑起事端并扰乱社会治安,那就可能被定性为寻衅滋事。如果是因为普通纠纷而导致的轻微伤害,那可能就只会被以故意伤害罪定罪。

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二年;轻伤每增加1人,基准刑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寻衅滋事致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达2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数额500元,基准刑增加一个月。

寻衅滋事致他人轻微二级伤,依《刑法》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获被害人谅解可减轻处罚。若致轻伤,按故意伤害罪追责,最高判三年;重伤则最高判十年。未获谅解不加重刑。法院综合考虑定罪量刑。

涉及寻衅滋事和致人轻伤二级的案件,我国法律规定将严厉打击。行为人若肆意殴打他人、追逐辱骂恐吓、强行占损公私财物或在公共场所无理取闹,破坏社会秩序,将被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纠集团伙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者,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款。致人轻伤二级属加重情形,必须依法追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