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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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候审不等于期满释放,这是一种临时性的司法手段,不影响最终结果。如果法院判定被告有罪并需要判刑,那么之前的羁押候审时间不能算入刑期。但如果法院判定被告无罪、免刑或刑期已满,那么被告就会依法被释放。

刑满释放人员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形之下,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系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一项强制性手段,主要应用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依法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亦或是那些被认定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若采取取保候审方式,则不会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

1.在被法院依法判决定罪后,该人员已经失去了再次获得取保候审权利的机会,也无法出现任何形式的取保候审情形;而取保候审则是在刑事审判程序启动前的阶段中,由侦查机关依据法律规定责令犯罪嫌疑人向司法部门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关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故意逃避或阻碍司法机构对案件的调查工作,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按时出庭作证。

取保候审后解除措施的法定条件解除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内,侦查机关或检察机关经过调查核实后发现其所负责监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并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就需要立即解除对该人员的取保候审措施。这种情况通常是指已经明确证实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无辜的,或者他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某一种情形,根据这些规定,他们依法不应受到刑事追责。

刑事拘留转取保候审释放规定如何执行如若在规定期限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部门的审理后被认定无罪,则应立即给予其自由,解除对其采取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或者依法进行强制措施的变更。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律师发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期限时,他们有权提出解除这些强制措施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