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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车辆发生事故谁承担责任

时间:2025.05.16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 阅读:1282人
律师解析:
借用车辆出事故后,责任划分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
一般来说,当车辆的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如果是该机动车一方的责任,通常由使用人来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要是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那他们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比如说,车辆本身有故障却没告诉借用人,或者明知借用人没有驾驶资格还把车借出去,这种情况下所有人或管理人就有过错。
要是借用人正常使用车辆,也没有违规行为,那么事故责任一般就由借用人承担。
但如果出借方有过错,像车辆没有按时年检等,就要根据过错的程度来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总之,借用车辆发生事故后的责任划分,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事故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的过错来综合判断。
在遇到这种问题时,要冷静分析,依据相关规定来明确责任。

案情回顾:

小何将自己的汽车借给小胡使用。小胡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小何认为车辆已借出,自己不应承担责任;而受害者家属认为小何作为车辆所有人,车辆未按时年检,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双方就赔偿责任划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因借用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小胡作为借用人,正常使用车辆,若无违规应承担责任。
2、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小何的车辆未按时年检,存在过错,需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比例责任。最终责任划分需结合事故实际情况及双方过错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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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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