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打官司费用通常按照“谁
败诉谁承担”的原则来处理。
在
民事诉讼里,像
案件受理费这类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来负担。
要是出现部分
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法院会依据案件实际状况,确定
当事人各自要承担的
诉讼费用金额。
要是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那么诉讼费用怎么负担,就由双方自行协商。
要是协商不下来,就由法院来决定。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形。
比如原告自己愿意承担费用;
或者当事人在合同里就提前约定好了
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另外,要是原告
撤诉或者案件按照撤诉处理,那么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并且会减半收取。
要是被告提起反诉,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和本案相关的
诉讼请求,法院决定
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会分别减半交纳。
案情回顾:小何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小何认为小李违约,要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并支付
违约金。小李则称自己并未违约,是小何误解。法院审理后,判决小何部分胜诉、部分败诉。双方就诉讼费用的承担产生争议,小何认为应按“谁败诉谁承担”原则,让小李承担全部费用,小李则认为应按判决结果分担。
案情分析:1、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遵循“谁败诉谁承担”原则,案件受理费等通常由败诉方负担。本案小何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双方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若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诉讼费用负担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此外,若存在原告自愿承担、合同约定费用承担方式等特殊情况,应依相应情况处理。若原告撤诉,由原告负担受理费并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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