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法院送达法律文书方式多样,即使不主动领取,经法定程序也视为已收到。
2.不积极应对会有不利后果,如丧失答辩期,法院会缺席审判,导致无法充分表达观点、反驳对方,可能判决不利。
3.对判决不服,
上诉期限按正常送达算,可能影响上诉权。
建议及时获取文书,按时参诉,维护自身权益,避免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小何被小丽
起诉,法院按法定程序送达
起诉书等法律文书。小何觉得自己不去拿,法院就没办法。于是,小何一直未主动领取文书。法院完成法定送达程序后,视为小何已收到。之后
法院开庭审理,小何未参加,法院依据现有
证据缺席判决。小何得知判决结果后不服,却发现上诉期限已按正常送达日期计算,影响了其上诉权利行使。
案情分析:1、法院送达起诉书等法律文书有多种合法送达方式,只要完成法定送达程序,即视为
当事人已收到,并非以当事人主动领取为必要条件。
2、当事人不积极应对
诉讼,会丧失答辩期,法院会依据现有证据缺席审理并判决,当事人无法充分阐述观点、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可能导致不利判决。而且上诉期限按正常送达日期计算,消极对待会影响上诉权利行使。因此,当事人应及时准确获取法律文书,按时参加诉讼活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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