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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开设赌场不适用缓刑情形

时间:2025.05.12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862人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以下几种情形下开设赌场罪通常不适用缓刑
1.犯罪情节严重:
具体表现为,若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
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
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等情况,表明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较大,一般不适用缓刑。
2.再犯风险高:
犯罪分子属于累犯,或者有犯罪前科时,这意味着他们的人身危险性较高,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较大,不符合缓刑所要求的条件。
3.未退赃退赔:
行为人如果拒不退缴违法所得,并且不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这体现出其没有悔罪表现。
而适用缓刑需要犯罪分子有真诚的悔悟,所以这种情况下难以适用缓刑。
4.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在开设赌场的共同犯罪里,起主要作用的主犯,和从犯相比,其主观恶性和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更大。
因此,主犯通常不适用缓刑。

案情回顾:

小许、小李、小胡三人共同开设赌场,小许是主犯。该赌场运营期间,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5万元,赌资数额累计达40万元,参赌人数累计达150人。小许曾因赌博罪被判刑,属于累犯。案发后,三人被警方抓获,但小许拒不退缴违法所得。在审理过程中,小许及其家属希望法院能对其适用缓刑,与检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许作为开设赌场共同犯罪的主犯,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大,通常不适用缓刑。
2、此次开设赌场犯罪情节严重,抽头渔利、赌资数额及参赌人数均远超不适用缓刑标准。
3、小许是累犯,再犯风险高,且拒不退缴违法所得,没有悔罪表现,不符合缓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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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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