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未经本人同意的录音是有可能作为
证据的,但要满足特定条件。
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只要
录音证据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也不违反公序良俗,并且能够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那么它就具有作为证据的资格。
例如,在公众场合录制的录音,因为公众场合大家的行为和言语本身就具有一定公开性,或者录音时没有采用
侵犯他人隐私等非法手段,这类录音通常是可以当作证据使用的。
然而,仅仅依靠录音证据往往是不够的。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结合其他相关证据,对录音证据的证明力进行综合判断。
如果录音被剪辑、篡改过,其证明力会显著降低,很难被法院采信。
同时,如果录音是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等方式取得的,那么它就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所以,未经本人同意的录音能否作为证据,关键在于其取得方式以及是否能反映真实情况,并且需要和其他证据相互配合。
案情回顾:小何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小何向法院提交了一段未经小李同意录制的二人交谈录音,以此证明小李曾作出过相关承诺。小李则认为该录音未经其同意,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小何称录音是在公共场合录制,未侵犯小李隐私。
案情分析: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此录音若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且能反映案件事实,就具备证据能力。由于是在公共场合录制,未采用侵犯他人隐私等非法手段,通常可作为证据。
2、但仅有该录音证据往往不够,法院会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其证明力。若录音存在剪辑、篡改等情况,证明力会降低。若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方法取得,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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