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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开设赌场和多少开设赌场

时间:2025.04.22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242人
律师解析:
1.开设赌场罪的定义:
开设赌场罪指的是在客观方面存在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对于开设赌场罪,并没有明确规定参与人数达到多少才构成犯罪,不存在固定的量化人数标准。
2.构成开设赌场罪的条件:
通常情况下,只要行为人是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设定好赌博的方式,提供赌具、筹码以及资金等组织赌博活动,就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罪。
即便参与赌博的人数不多,但只要符合上述行为特征以及犯罪构成要件,同样会被认定构成该罪。
3.常见构成该罪的情形:
像通过网络开设赌场,能够吸引大量不特定的人员参与;或者在实体场所长期组织多人进行赌博活动等,这些情况都会构成开设赌场罪。
4.最终认定方式:
具体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来进行认定。

案情回顾:

小朱以营利为目的,在自家房屋内提供赌具、筹码,并设定了赌博方式,组织小胡、小丽等人进行赌博活动。虽然参与赌博的人数不算多,但小朱持续组织此类活动长达数月。小静发现后向警方举报,警方对小朱展开调查,小朱认为自己组织的人数不多,不构成犯罪,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开设赌场罪并不单纯以参与人数来认定。小朱以营利为目的,提供赌博场所、赌具、设定赌博方式并组织赌博活动,符合开设赌场罪的行为特征及犯罪构成要件。
2、即使参与人数不多,但只要实施了为赌博提供条件、组织赌博等行为,也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罪。具体认定需司法机关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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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些区别。 根赌博罪包括聚众赌博和以赌博为业两种行为方式,因此判断行为人是构成开设赌场罪还是赌博罪,必须掌握开设赌场的行为与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的区别所在。...... 更多>>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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