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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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规定,胁迫婚姻中的受害者享有在胁迫行为终止后一年内的任意撤销权。胁迫涉及生命安全、健康等严重损害,迫使对方违背意愿结婚。请求撤销需在一年除斥期间内提出,逾期失效。若因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导致的胁迫,受害者的撤销权自恢复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逾定期限,撤销权丧失。

遭受胁迫的婚姻当事人有权在胁迫行为结束后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无论因人身自由受限还是其他原因。被取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承担夫妻义务。逾期未申请者丧失此权利。成功撤销后,民法典律效力彻底消除,当事人无法享有夫妻权益。

受胁迫签署的协议,受胁迫方可向本地司法法庭或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机关申请废止。我国法律规定,因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的合同,视为效力瑕疵。受损失方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撤销合同。受胁迫方申请撤销合同的有效期为胁迫结束之日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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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因受胁迫结婚的,哪些有权申请撤销婚姻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