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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赌博罪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和要求

时间:2025.04.19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948人
律师解析:
赌博罪,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聚众赌博或者把赌博当作职业的行为。
下面从构成要件来详细解读:
1.客体要件:
赌博罪侵犯的客体包含社会风尚和社会管理秩序。
赌博这种行为容易滋生不良风气,破坏社会的良好氛围,同时也对正常的社会管理造成干扰。
2.客观要件:
具体表现为两种行为。
一是聚众赌博,也就是组织、召集并引诱很多人来参与赌博,组织者本人从中抽取利益。
二是以赌博为业,这类人嗜赌成瘾,把赌博赢取的钱财作为主要生活来源。
3.主体要件:
属于一般主体。
只要是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可能构成此罪。
4.主观要件:
主观上是故意的,而且有营利的目的。
行为人聚众赌博或者长期参与赌博,目的是获取钱财,并非为了消遣、娱乐。
在认定赌博罪时,不能只看某一个方面,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行为方式、主观故意以及是否具有营利目的等多个因素,这样才能准确判定。

案情回顾:

小何为获取钱财,在自家屋内组织小胡、小丽、小静等人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将他们查获。小何称自己只是组织大家娱乐,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不应认定为犯罪,而警方认为小何的行为符合赌博罪特征。

案情分析:

1、从客体上看,小何组织赌博的行为扰乱了社会风尚和社会管理秩序,侵犯了赌博罪的客体要件。
2、客观上,小何实施了聚众赌博的行为,召集多人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主体上,小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主观上,其组织赌博是为获取钱财,具有营利目的。综合来看,小何构成赌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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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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