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借款合同实际履行地确认原则
借款合同实际履行地的确认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首先,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那么就以约定的地点为准。
2.
未约定履行地点的情况
当合同未约定履行地点时,如果争议标的是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就是
合同履行地。
例如
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还款,出借人作为接收货币一方,其所在地一般就是合同履行地。
若交付的是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对于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即时结清合同的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4.约定优先原则
不过,要是借款合同明确约定了款项交付地点等其他履行地点,不管是哪种情况,都要以约定的地点为准。
5.确认履行地的意义
确定借款合同实际履行地非常重要,它对于确定案件的
管辖法院起着关键作用,会影响到整个
诉讼程序的推进,同时也关系着
当事人的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李借款5万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借款合同,也未约定履行地点。借款到期后,小朱未还款,小李欲
起诉小朱。小李认为自己作为接收货币一方,其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应在自己所在地
法院起诉;而小朱则认为应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双方就合同履行地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未约定履行地点,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本案中,小李起诉要求小朱还款,小李是接收货币一方,其所在地通常应认定为合同履行地。
2、确定借款合同实际履行地对于确定案件管辖法院等有重要意义,关乎诉讼程序的推进与当事人权益保障。所以小李可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小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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