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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债是不是大股东先还钱

时间:2025.04.15 标签: 债权债务 公司债务 阅读:847人
律师解析:
1.正常责任承担情况
一般而言,公司在运营过程中产生债务,会用自身的全部财产来承担偿债责任。
大股东公司债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他们只需以自己认缴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度来负责,并非是公司一欠债就由大股东先还钱。
2.特殊情形下的责任
若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比如为了逃避债务,恶意转移公司资产等,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么股东就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进入破产程序时,股东要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
如果出现公司人格混同的现象,也就是股东和公司在财务、业务等方面界限模糊,资金随意挪用、业务不分彼此等,此时股东也可能要对公司债务负责。
3.责任判定方式
所以,不能简单地认定公司欠债大股东就得先还钱。
要根据具体情况,运用“揭开公司面纱”等法律规则来准确判定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何种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是A公司大股东,小李是A公司债权人。A公司因经营不善欠下小李大笔债务。小李要求小朱先偿还债务,小朱认为自己仅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不应先还钱。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李遂将小朱和A公司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一般而言,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担责,大股东通常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所以小朱的主张有一定法律依据。
2、但如果存在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公司人格混同、公司破产需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等特殊情形,小朱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担责。法院需依据具体情况,通过“揭开公司面纱”等法律规则判定小朱是否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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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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