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参与经营管理的股东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时间:2025.04.15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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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未参与经营管理的股东维护权益的方式:
1.查阅权:
股东能查阅公司多项资料了解运营财务状况,公司拒绝可让法院要求其提供。
2.异议回购权:
公司盈利不分红、合并等情形下,反对股东会决议的股东可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收购
股权。
3.
诉讼权:
董高人员
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股东可先让
监事会起诉,其拒绝或超30日未诉,股东可自己名义起诉。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股东,但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他要求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了解运营和财务状况,却遭到公司拒绝。同时,该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却不分配利润,小朱对股东会不分配利润的决议投反对票后,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也未回应。另外,公司
董事在执行职务时违反
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小朱书面请求监事会
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收到请求后三十日内未提起
诉讼。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股东享有查阅权,小朱要求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公司拒绝,小朱可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2、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却不分配利润,小朱对该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后,依法享有异议回购权,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3、董事执行职务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小朱书面请求监事会诉讼,监事会三十日内未起诉,小朱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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