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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拿房子抵押怎么办

时间:2025.04.14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925人
律师解析:
1.若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未明确分割产权,一方擅自抵押,另一方能请求法院判定抵押合同无效,毕竟共有人未经他人同意设抵押,抵押无效。
2.若离婚时房屋已明确归抵押方,其可自行决定抵押,另一方无权干涉。
3.若抵押损害另一方权益,受损害方可起诉索赔。
发现擅自抵押后,要尽快收集房屋产权、抵押合同等证据维护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原是夫妻,二人有一套共同房产。离婚时,双方未对该房屋产权进行明确分割。之后小朱瞒着小丽将该房屋抵押。小丽得知后,认为小朱的抵押行为无效,要求确认抵押合同无效;而小朱则称自己有权抵押。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丽遂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

1、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且离婚时未明确分割产权,根据法律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无效。所以小丽有权请求法院确认小朱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
2、若小丽因小朱的抵押行为权益受损,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朱赔偿损失。同时,小丽应尽快收集房屋产权、抵押合同等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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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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