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通常情况下,刑事案件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不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

申请再审向上级法院或者原审法院提出要求,并且应当用书面方式。在民事诉讼中,经过二审程序,当事人对判决已经不服的,可以主张启动再审程序。向上级法院申请,在申请书里面写清要求再审的理由依据,这里要注意,申请必须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