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损害他人财物属于侵犯
财产权。
财产权涵盖
物权等,他人财物归属于他人的物权范畴。
故意损害他人财物,致使财物价值降低或灭失,就构成了对他人财产权益的侵害。
2.从民事角度讲,受损方有权利要求
侵权人承担
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含财物的修复费用、重置费用等直接损失。
要是因财物损坏引发其他间接损失,比如因机器损坏影响生产经营而造成的利润损失等,在合理范围内也可能获得赔偿。
3.在
刑事方面,若损害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标准,可能涉嫌
故意毁坏财物罪。
通常情况下,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等情形,就会被追究
刑事责任。
侵权人不但要面临
刑事处罚,还得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以此弥补
被害人的
财产损失。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因琐事发生口角,小许一气之下故意砸坏了小李的手机。该手机刚购买不久,价值6000元。小李要求小许赔偿手机重置费用及当天因手机损坏未能及时接收工作信息导致的业务损失。小许认为只需赔偿手机费用,对于业务损失拒绝承担,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许故意砸坏小李手机,这一行为损害了他人财物,侵犯了小李对手机的物权,属于侵犯财产权的行为。
2、从民事角度,小李有权要求小许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手机的重置费用。而因手机损坏导致的业务损失属于间接损失,若在合理范围内,小许也需赔偿。
3、从刑事角度,手机价值6000元,已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标准,小许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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