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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原告主体如何确定

时间:2025.04.06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473人
律师解析:
1.通常,原告是有撤销权债权人
债务人做了放弃债权、无偿转财产等影响债权人权益的事,且债权合法有效、已到清偿期,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
2.
若有多个债权人,部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且效力及于其他债权人债权时,其他债权人可申请成为共同原告。
3.
符合法定条件,债权人能通过会议决议,让管理人代表全体债权人起诉,以维护大家利益。
原告一般是符合条件的单个或多个债权人,特殊情况是管理人代表全体。

案情回顾:

小朱对小胡享有合法有效的到期债权。小胡为逃避债务,将名下一处房产无偿转让给小李。小朱得知后,欲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此时,小丽也是小胡的债权人,她认为小朱行使撤销权的效力会及于自己的债权,便申请成为共同原告参与诉讼。另外,小静等多位债权人认为可通过会议决议让管理人代表全体债权人起诉,以维护大家利益。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有撤销权的债权人,在小胡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其债权权益,且债权合法有效已到清偿期的情况下,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转让行为。
2、小丽作为其他债权人,因小朱行使撤销权效力及于自己债权,可依规定申请成为共同原告。
3、小静等多位债权人若符合法定条件,能通过会议决议让管理人代表全体债权人起诉来维护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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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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