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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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被追加为个人债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的法定程序如需将欠债者的配偶添加至被执行人行列,可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然而,欲将债务人和被执行人的配偶列为被执行人必需满足如下几种情况之一:首先,债务的属性需要被认定为是夫妻双方所负有的共同债务,除非在夫妻之间已经明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的财产权属各自独立,并且债权人都对这一协议知情并认可。

在法律程序中,一般不会直接让配偶成为被追责的对象。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存在夫妻共有债务,或者一方恶意转移资产来逃避负债,并且有确凿的证据,那么配偶可能会被追加追责。具体是否追加以及如何追加,司法部门会综合考虑债务的性质、财产的状况等因素来进行判断。

在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并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这些证据主要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文件,这可以证明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认可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的证明,这可以说明债务与夫妻双方的生活或经营有关;以及双方经济状况与债务合理性的资料,这可以帮助判断债务是否合理。这些证据将用于证明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以便配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特殊情况下,公司未经合法清算即注销可能导致法律风险,股东可能被列为被执行人。一是公司清算超期且无资产执行,股东可能因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需担责。二是股东未完全出资即转让股权,若新买家明知实情仍接手,公司和新买家有权要求原股东补足出资,法院将支持此类诉求。

在特定情况下,担保人可被列为强制执行对象。当被执行人财产不足或难以覆盖全部债务时,有权将其列入强制执行名单,但受担保责任范围限制。虽为可行途径,但需先通过诉讼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