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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监外执行在犯罪行为上一定很轻微才行吗

时间:2025.04.01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901人
律师解析:
1.监外执行并非如某些人所想的那样简单。
它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因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或拘役所等场所执行刑罚,从而采取的暂予监外执行刑罚执行方式
2.判断能否适用监外执行,主要依据罪犯的身体状况、疾病情况等,并非单纯取决于犯罪行为的轻重。
比如说,有的罪犯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即便其犯罪行为并非极其轻微,也可能适用监外执行。
3.不过,适用监外执行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审批。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被判监外执行就肯定意味着犯罪行为很轻微。
比如,一些犯罪情节较为严重,但因身体患有严重疾病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经过法定审批后也能监外执行。
总之,监外执行的判定是综合多方面因素,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的。

案情回顾:

小朱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其家属认为小朱犯罪行为较重不应适用监外执行。但小朱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经法定程序审批后,小朱被暂予监外执行。家属对此不满,认为监外执行应只考虑犯罪行为轻重,不理解为何犯罪行为较重的小朱也能监外执行。

案情分析:

1、监外执行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特定情况不适宜在监狱等场所执行刑罚而采取的方式,并非仅依据犯罪行为轻重判断能否适用。
2、判断能否监外执行主要依据罪犯身体状况、疾病情况等,且适用监外执行有严格法律规定和程序,需经过法定审批,小朱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其监外执行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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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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