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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写借条录音算不算证据

时间:2025.04.01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1170人
律师解析:
1.录音能够当作证据
按照证据规则,视听资料是法定证据种类中的一种。
2.在民间借贷纠纷里,要是没有借条只有录音,当该录音能清楚呈现借款事实、双方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借款时间以及还款时间等关键要点,并且来源合法,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时,便具有证明力。
3.例如,录音里清晰提到“我于[具体时间]借给你[具体金额]元”之类的内容,对证明借款关系很有帮助。
然而,要是录音存在剪辑、拼接等可能影响真实性的状况,或者获取手段不合法,其证明力就可能遭到质疑。
4.所以,仅有录音作为证据时,要全面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其证明力大小,以此最大程度地维护自身权益。
比如要仔细审查录音的完整性、连贯性,确认获取录音的过程是否合规等,只有这样,才能让录音在纠纷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自己的权益提供有力支持。

案情回顾:

小朱称小李曾向其借款5000元,但未打借条,仅有一段录音为证。录音中清晰提到小李于3月1日向小朱借了5000元。然而,小李辩称该录音经过剪辑拼接,不具有真实性,双方因此产生纠纷闹上法庭。

案情分析:

1、根据证据规则,视听资料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录音可以当作证据。此录音若能清晰呈现借款事实、双方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关键要点,且来源合法,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便具有证明力。
2、但如果录音存在剪辑、拼接等可能影响真实性的状况,或者获取手段不合法,其证明力就可能遭到质疑。所以需全面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其证明力大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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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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