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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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醉驾遭遇交通事故如何处罚当饮酒驾车电动自行车引发交通事故时,所受到的惩处包括:扣除积分六分、罚款金额五百元,同时车辆驾照将被暂时扣留十到三个月;如若饮酒之后还擅自驾驶运营机动车辆,那么将会被扣除十二分的积分并罚款五百元,同时车辆驾照将被暂时扣留三个月;如果驾驶者在醉酒状态下违反规定,扣除积分十二分,需缴纳罚款两千元,并且车辆驾照将被暂时扣留三至六个月,同时可能被拘留十五日以内;至于更加严重的情形,倘若明知故犯地继续在醉酒状态下驾驶运营机动车辆,便会被扣除十二分的积分并罚款两千元,同时车辆驾照将被暂时扣留六个月,同时可能被拘留十五日以内。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醉酒驾驶撞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罪依法严惩,肇事者违反交通法规致严重事故,致伤、死或巨损需承担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如重大事故致人伤亡财产损失,将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逃逸情节恶劣者,刑期升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逃逸致人死亡者,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此为强制性刑罚以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