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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应对次债务人有哪些效力

时间:2025.03.28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341人
律师解析:
代位权对次债务人有以下效力:
1.清偿义务:
次债务人需向债权人履行其对债务人的债务,债权人有权接收清偿。
当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不能拒绝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应将原本应支付给债务人的款项直接支付给债权人,以此满足债权人的债权。
2.抗辩权
次债务人可针对债权人主张其对债务人的抗辩权,像时效抗辩、同时履行抗辩等。
比如,若次债务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存在时效问题,次债务人就可以此对抗债权人,说明自己不应再履行债务。
3.诉讼时效中断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会致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这意味着,原本可能因时效届满而消灭的债权,因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重新计算时效,保障了债务人债权的有效性。
4.费用承担: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这些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是为实现代位权而产生的合理支出,应由债务人承担。
总之,代位权保障债权人权益,使次债务人直接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以快速实现债权。
同时,次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如抗辩权等也受保护,不能被忽视。

案情回顾:

小朱是债权人,小李是债务人,小胡是次债务人。小李欠小朱债务到期未还,而小胡又欠小李债务。小朱为实现债权,行使代位权要求小胡向自己清偿债务。小胡以其与小李之间债务存在时效问题进行抗辩,拒绝向小朱履行。小朱因此起诉,产生了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案情分析:

1、根据代位权规定,小胡作为次债务人有向小朱履行其对小李债务的清偿义务,不能拒绝,应将款项直接支付给小朱以满足债权。
2、小胡可针对小朱主张其对小李的时效抗辩权,若抗辩成立则不应再履行债务。
3、小朱行使代位权会使小李对小胡的债权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时效。
4、小朱行使代位权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必要费用,应由债务人小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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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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