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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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的减刑条件主要涉及遵守监规、积极改造、真诚悔过和立功表现等方面。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的1/3,也就是至少要服刑13年,才可以考虑假释。这样的规定有助于保证减刑的公正性,同时也强调了罪犯需要用足够的时间来反思和改造自己。

被判处死缓者,减刑需满足条件并受限额规定:缓刑期满减为无期徒刑,需至少服刑二十五年;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则至少服刑二十年。总之,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罪犯,最低刑期不少于二十年。

减刑适用于被判决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罪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服刑期不得低于原判期的二分之一;无期徒刑则不得短于十三年。缓期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死刑犯,实际服刑期不得低于二十五年。

被判处死缓者,减刑需满足条件并受限额规定:缓刑期满减为无期徒刑,需至少服刑二十五年;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则至少服刑二十年。总之,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罪犯,最低刑期不少于二十年。

若罪犯服刑期间遵守规定,积极参与改造,并真诚悔过或有立功表现,可获得减刑机会。 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低于原刑期的二分之一,无期徒刑则至少需执行十三年。 管制或拘役的罪犯也需实际执行原刑期二分之一;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至少执行二十年;缓期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至少执行二十五年。 请大家遵守法律,远离犯罪,共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