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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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与民事案件能否发回重审没有必然联系。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为被告人提供的刑事诉讼保障措施,不影响案件最终审判结果。具体来说,民事案件一审后是否发回重审,取决于一审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如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有误、审判违规等。这些都是可能导致案件重新审理的原因。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旨在防止嫌疑人逃避追责并保障其人身自由。它通常在案件调查或审查起诉阶段由公安或检察院决定,审判阶段由法院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只有当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时,二审法院才能改判或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取保候审并不直接影响案件重审,重审与否取决于原判决的事实认定和证据充分性,以及二审法院的审理结论。

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被管制、拘役、附加刑,或罚金、有期徒刑以上但无社会危害风险的嫌疑人。案件再审时,如符合相关条件,仍可申请取保候审。最终裁定由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共同决定。

在审判制度中,二审法院有权将案件发回重审。当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后,发现原判决存在基本事实认定错误、遗漏当事人权益或违反法定程序等严重情形时,可依法裁定撤销原判决,并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和裁判。

刑事二审案件发回重审后改判的可能性高达90%以上,主要因为一审案件可能存在审判不公正、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程序错误等问题。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原因通常是原判决内容不明确或审理过程存在程序性问题。在检察院未抗诉的情况下,重审结果不得加重原判决的刑罚,只能保持或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