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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一方所欠银行债务另一方要还吗

时间:2025.03.21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249人
律师解析:
1.在婚姻时段内,一方所欠银行债务并非必定由另一方来还。
通常来讲,要是债务是为夫妻一同生活、一同经营而产生的,那另一方就得担负连带偿还之责,像用于购置家庭住房、开展生意等共同开销的债务就属于此类。
2.然而,倘若该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像一方未得另一方同意就擅自借款去搞个人赌博等非法活动,那么另一方就无需承担偿还的义务。
判断债务性质的重点就在于此债务是否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有联系。
要是出现争议,可借助法律途径,让法院依据具体情形来进行认定和判决。

案情回顾:

小丽和小胡系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小胡向银行贷款20万,后未能按时偿还,银行将小丽和小胡一同告上法庭。小丽称对此债务毫不知情,认为这是小胡个人债务,自己不应偿还。小胡则坚称贷款是用于家庭生意周转,小丽应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双方各执一词,争议激烈。

案情分析:

1、判断该债务是否需小丽偿还,关键在于债务性质。若此债务是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产生,如确实用于家庭生意,小丽需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2、若该债务属于小胡个人债务,比如小胡未经小丽同意擅自借款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小丽则无需承担偿还义务。最终认定需法院依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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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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