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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存在哪些不能会见的情形

时间:2025.03.20 标签: 刑事辩护 强制措施 阅读:1439人
律师解析:
侦查阶段,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案,侦查期间律师见在押嫌疑人,得经侦查机关许可。
若侦查机关觉得会见会影响侦查,可不许可。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子,律师见在押嫌疑人,须经批准,否则不许见。
这些规定保障侦查顺利,防泄密影响侦查,也保障嫌疑人权益,符合条件程序,律师能依法会见。

案情回顾:

小郑因涉嫌恐怖活动犯罪被侦查机关羁押。其律师小李要求会见小郑,侦查机关以会见可能影响侦查为由,拒绝了小李的会见申请。小李认为自己有权利会见嫌疑人,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在侦查阶段的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案中,侦查期间律师会见在押嫌疑人,需经侦查机关许可。若侦查机关认为会见会影响侦查,可不许可。本案属于恐怖活动犯罪案,侦查机关拒绝小李会见有法律依据。
2、这些规定一方面保障了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泄密影响侦查;另一方面,在符合条件和程序时,律师仍能依法会见嫌疑人,也保障了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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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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