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类的狗,没获许可就杀,违反
野生动物保护法,会被
刑拘。
故意杀害有合法饲养权的狗,像出于报复等恶意动机,达到一定恶劣程度,构成
故意毁坏财物罪,会被刑拘。
在禁狗区等特定区域未经允许杀狗,涉嫌
违法,也可能面临刑拘。
总之,杀狗是否被刑拘要依法律和
证据综合判定。
案情回顾:小郑在未获得任何许可的情况下,捕杀了一只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类的狗。同时,小李出于报复心理,故意杀害了小胡合法饲养的宠物狗,手段较为恶劣。此外,小静在当地明确划定的禁狗区内,未经允许就杀了狗。三人的行为引发争议,是否会被刑拘成为关注焦点。
案情分析:1、小郑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类的狗且无许可,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依法应被刑拘。
2、小李出于报复恶意杀害有合法饲养权的狗,达到一定恶劣程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会被刑拘。
3、小静在禁狗区未经允许杀狗,涉嫌违法,也可能面临刑拘。杀狗是否被刑拘需依法律和证据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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