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职务侵占辩护精选解答 > 民办非企业构成挪用资金罪的情形有哪些

民办非企业构成挪用资金罪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5.03.20 标签: 刑事辩护 职务侵占辩护 阅读:1165人
律师解析:
民办非企业中,挪用本单位资金供个人或他人用,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还,像把资金挪作他用超三个月。
没超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比如拿单位资金投资等。
用于非法活动,像把资金拿去违法犯罪
“数额较大”各地标准有别。
工作人员有这些行为,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要担责。

案情回顾:

小郑是某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他挪用本单位资金供朋友小胡使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同时,他还在未到三个月时,就将另一笔数额较大的资金用于自己的投资营利活动。此外,小郑还挪用资金参与了一些违法活动。该单位发现后,将此事诉诸法律,小郑的行为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成为争议焦点。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供个人或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还,或未超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或用于非法活动,均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小郑的行为符合上述情形。
2、“数额较大”虽各地标准有别,但小郑挪用资金用于不同用途且涉及金额明显达到一定程度,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以下几种情况,不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 1.没有具体凭证支持的债权。 2.属破产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开支,不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 3.属破产企业应当支出的费用,不构成破产...... 更多>>
陈竞静律师

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