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强奸罪量刑的加重因素有哪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强奸罪的加重情节之量刑标准有所明确:如若涉及对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侵犯行为,将按照强奸罪进行定罪,并给予相应的严厉惩处。

对于强制猥亵、侮辱及强奸妇女的行为,特别是那些严重侵害妇女和未成年女性的案件,比如暴力或威胁强迫性交、多次侵害、在公共场合公然施暴、团伙作案以及伤害幼女等,这些行为都严重侵犯了人权,在量刑时应该将其作为重要的加重情节进行严厉惩处。

依刑法236条、234条,强奸罪一般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恶劣情况或致严重后果则十年以上有期、无期乃至死刑;故意伤害罪一般三年以下有期等,致人重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致人死亡等则十年以上有期等。同时犯强奸罪与故意伤害罪且威胁受害者会受两罪惩处,具体刑罚依犯罪严重程度、后果、动机态度等确定。

依刑法236条、234条,强奸罪一般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恶劣情况或致严重后果则十年以上有期、无期乃至死刑;故意伤害罪一般三年以下有期等,致人重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致人死亡等则十年以上有期等。同时犯强奸罪与故意伤害罪且威胁受害者会受两罪惩处,具体刑罚依犯罪严重程度、后果、动机态度等确定。

绑架犯罪若涉及人身伤害及性侵犯,应依法合并处罚。行为人需分别承担绑架、故意伤害、强奸罪的刑罚。绑架罪最高刑为无期或有期徒刑,并可能罚金或没收财产;故意伤害罪根据伤情判罚;强奸罪最高刑十年,但通常量刑在三至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