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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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尚未成熟,不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因此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对于他们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虽然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通过收容教养等非刑事手段进行干预。这样的干预旨在教育和引导这些未成年人,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在涉及到嫖娼以及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等相关事项上,如果行为人的确并不知晓对方实际上为未满14岁的幼女,且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尽管没有产生任何严重的不良后果,但由于该行为的性质极其轻微,因此通常不会被视为犯罪行为。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类行为仍然需要接受治安管理处罚。

在涉及到嫖娼以及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等相关事项上,如果行为人的确并不知晓对方实际上为未满14岁的幼女,且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尽管没有产生任何严重的不良后果,但由于该行为的性质极其轻微,因此通常不会被视为犯罪行为。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类行为仍然需要接受治安管理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父母或监护人需担责。若情节严重,可由国家机构收容教养。但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有一定民事行为能力,侵犯他人权益时,其监护人需承担侵权责任。如有限民事行为能力人拥有个人财产并给他人造成损害,先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