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私自给孩子赊账会有这些状况。
其一,孩子未达法定
民事行为能力时,其赊账行为无效,小卖部得自己扛损失。
其二,孩子恶意赊账且账额大,小卖部难通过法律
追款,因为没法证明
监护人同意。
其三,从经营角度讲,随意赊账会让小卖部资金回笼难,影响经营秩序。
若小卖部想避风险,就得严控赊账,评估赊账对象,让
未成年人赊账时提供监护人信息等,这样能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李经营一家小卖部,允许附近的孩子们赊账。小胡是个未成年人,在未告知监护人的情况下多次在小卖部赊账,累计金额较大。小李向小胡监护人追款时,其监护人以孩子未达法定民事行为能力,赊账行为无效为由拒绝。小李认为小胡恶意赊账,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孩子未达法定民事行为能力时,其赊账行为无效,因此小胡的赊账行为在法律上不具有效力,小李需自行承担损失。
2、由于小李无法证明小胡赊账获得监护人同意,面对较大金额的恶意赊账,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款项。
3、小卖部随意赊账确实存在资金回笼困难等经营风险,以后应采取合理措施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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