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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5.03.13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142人
律师解析:
1.关于债务性质方面,要是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甭管分没分居,夫妻俩都得一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哦。
像家里过日子、一起做生意产生的债务就属于这一类。
2.要是双方有书面约定分居期间债务的承担方式呢,那就按约定来办啦。
不过呀,这种约定可不能对抗那些不知情的好人哦。
3.要是债务是一方为了满足自己个人需求,比如去赌博、吸毒这类非法活动弄出来的,那可就由债务人自己扛着,另一方不用管啦。
总之呢,判断分居期间的债务责任,得把债务性质、约定以及债务产生的原因等因素都考虑周全,这样才能确定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进而清楚双方的责任到底是啥。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丽婚后感情不和开始分居。分居期间,小胡以做生意为由向朋友借款20万。后生意失败,朋友追讨欠款,小胡无力偿还。此时小丽认为自己并不知情这笔借款,不应承担还款责任。小胡则称借款用于家庭生意,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为此产生争议闹上法庭。

案情分析:

1、首先判断债务性质,若该债务确实用于夫妻共同做生意,即便处于分居状态,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胡和小丽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若双方曾有书面约定分居期间债务承担方式,则按约定处理,但此约定不能对抗不知情债权人。若小胡借款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那么就属于个人债务,小丽无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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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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