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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他人喝酒导致他人死亡要担责吗

时间:2025.03.11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221人
律师解析:
1.若教唆他人喝酒,进而致使他人死亡,那是有可能得承担法律责任的。
2.从法律层面来讲,教唆行为就是通过劝、诱、怂恿之类的办法,让他人去做特定的行为。
要是这教唆行为跟他人的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那教唆者或许会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呢。
3.间接故意杀人罪呢,要求教唆者对他人的死亡结果得是那种放任不管的态度,就是明明知道自己的教唆行为可能让他人死,却还是去做了。
而过失致人死亡罪呢,就要求教唆者应该能预见到自己的教唆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可因为疏忽没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了却轻信能避免。
4.到底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得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来判定,像教唆的方式、程度,被教唆者的年龄、认知能力之类的因素都得考虑进去。
总之,教唆他人喝酒致其死亡,那可是很严重的行为,很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哦。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李聚餐,期间小胡不断怂恿小李喝酒,称“不喝不是兄弟”。小李原本酒量一般,在小胡的教唆下大量饮酒,最终因酒精中毒不幸死亡。小李家属认为小胡的教唆行为导致悲剧发生,小胡应承担责任,小胡却坚称只是正常劝酒,不应该担责。

案情分析:

1、小胡通过怂恿的方式让小李大量饮酒,此为教唆行为。若该教唆行为与小李死亡有因果关系,小胡可能担责。
2、若小胡明知过度劝酒可能致小李死亡仍为之,可能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若因疏忽未预见或轻信能避免,则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具体责任需综合多种因素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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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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