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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时间:2025.03.10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969人
律师解析:
1.请求权常依诉讼时效,此时效乃权利人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便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之权。
2.通常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像合同之债、侵权之债等。
物权请求权原则上不适用,但未登记动产物权的返还原物请求权等例外情况适用。
3.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目的在于促权利人及时行权,维护交易秩序与法律关系稳定。
不同请求权类型,其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等规定各异。
在具体案中,需依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确定请求权是否适用及适用时效期间等。

案情回顾:

小李与小胡签订买卖合同,小胡支付货款后,小李却未按约交付货物。三年过去,小胡才想起此事,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李履行合同交付货物。小李则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双方就该债权请求权是否因诉讼时效丧失请求法院强制履行权利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通常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本案中小李与小胡基于买卖合同产生的合同之债属于债权请求权,在未出现时效中断等特殊情况下,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2、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目的在于维护交易秩序与法律关系稳定,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小胡在三年时间未行使权利,小李的抗辩若符合法律规定,小胡可能丧失请求法院强制小李履行义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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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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