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有效期被规定为二年。这一时效的起算点是自法律文书中所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的。若法律文书对债务的偿还作出了分期履行的安排,则应以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为起点进行计算。而在法律文书中未列明履行期限的情况下,这个期限则应当按照法律文书生效之日来进行计算。

在法院执行程序中,申请强制执行所需的流程和时间不是固定的,而是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一般来说,如果执行的案件比较简单,可能几个月就能完成整个流程;但如果案件比较复杂,可能需要一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达到预期的结果。具体的时间区间主要取决于被执行人的财务状况、执行过程中的困难程度以及法院的工作效率等多方面因素。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1.申请人需写一份申请书,其中要写明双方的身份信息、申请缘由以及执行的标的等。同时,还需将生效的法律裁决书和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一起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2.法院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若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在规定时间内立案。3.立案后,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执行手段,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在实施强制执行程序后,如若人民法院有必要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划拨以及评估和变价等操作,他们将直接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实施此类强制执行措施。然而,法院将充分考虑被执行人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尽力确保其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不受影响。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费用,而这个费用将由那些未能履行其义务的被告或第三人负担。这些费用主要包括申请人向审理该案件并有最终决定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司法文件(即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经过仲裁庭正式裁决和调解后具有同等效力的相关文件,经公证机关认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债务证明书,以及针对申请支付令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