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
二审发回重审一般无需重新缴纳
律师费。
在
委托代理合同方面,如果未特别规定二审发回重审需另行支付律师费,并且律师的
代理工作范畴已涵盖二审及发回重审阶段,那么律师理应继续履行代理职责,不应额外收取费用。
然而,倘若委托代理合同有特殊约定,或者律师在二审发回重审阶段提供了超出原
代理合同约定范围的服务,像重新进行调查取证等情况,此时双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以及实际情形,协商确定是否需要重新支付律师费。
总之,判断是否需要重新交律师费,关键在于委托代理合同的具体约定。
案情回顾:小朱委托小李律师代理案件,
一审结束后进入二审,后二审发回重审。小朱认为不应再交律师费,小李则称发回重审阶段工作增多,要求小朱重新缴纳律师费,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委托代理合同未特别规定二审发回重审需另行支付律师费,且律师代理工作范畴涵盖二审及发回重审阶段,那么小李应继续履行职责,不能额外收费。
2、若合同有特殊约定,或者小李在发回重审阶段提供了超出原合同约定范围的服务,比如重新调查取证等,双方可协商确定是否重新支付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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