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咨询该律师
当公司面临破产危机时,法定代表人并不必然需要为公司所产生的债务付出代价。通常情况下,公司所负有的债权债务主要依靠其自身拥有的资产进行偿还,而公司作为一个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其债务理应由公司本身来承担。然而,在特定的条件下,变更后的法人需负担起原公司所累积的债务责任。若法定代表人存在侵害公司权益的不当行为,则需为该等行为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公司破产后,法人代表要承担多重责任。如果是因为法人代表非法经营导致公司破产,那么他可能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如果法人代表滥用职权逃避债务,侵害了债权人的权益,那么根据《民法典》,他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可能会被连带债务。此外,法人代表还需要配合破产清算,提供真实的资料,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企业破产后,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他们要负责处理债务清偿、资产处置、员工安置等事项。法定代表人要确保依法合规地处理破产事务,保护债权人及员工的权益,避免个人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和财产,因此,企业破产一般不会要求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连带责任,规定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