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开庭前的调解时间主要由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进行安排,一般会在开庭之前的一段时间内展开。
具体的时间会因法院的工作安排以及案件的复杂程度等诸多因素而存在差异。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在开庭前的若干天告知双方
当事人参与调解。
双方当事人务必积极地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按时出席调解。
倘若一方当事人无法按时参加调解,就应当立刻与法院取得联系,详细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
在调解的过程当中,双方当事人要秉持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主动地表达自身的意见和诉求,努力寻求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办法。
要是双方能够在调解过程中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会依照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此调解书具备与
判决书同等的
法律效力。
总之,开庭前的调解时间并非固定不变,但法院会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双方都应积极配合,全力争取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化解
纠纷。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产生
民事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安排开
庭前调解,通知双方于开庭前五日参与调解。小朱因突发急事无法按时参加,未与法院联系说明情况,而小李按时到场。这引发了关于小朱未按要求参与调解该如何处理的争议。
案情分析:1、法院安排调解时间是依据案件具体情形,此次通知双方调解时间合理。小朱未按通知参加调解且未联系法院说明情况,不符合规定。
2、小李按时出席调解,积极配合法院工作。若小朱后续不作出合理解释及申请延期,可能影响调解进程。若双方最终能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制作的调解书有与判决书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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