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协议书更改后的效力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符合法定条件则有效在一般情形下,若双方经
协商一致对协议书作出更改,且更改后的内容不违反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不得
违反合同法中关于公平、自愿等原则。
同时,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不能通过更改协议侵害他人
财产权等。
在此种情况下,更改后的协议书是有效的,双方还应当在更改处签名或盖章,以此明确各自真实的意思表示。
二、遵循约定条件才有效若协议书本身有约定不得更改,或者规定了更改需经过特定程序,比如需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等。
那么只有在完全符合这些约定条件下,更改后的协议书才具有
法律效力。
总之,更改协议书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以及
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这样才能确保更改后的协议书具备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后双方协商对协议书进行更改。小朱认为更改后的协议书有效,小李则认为因未按约定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而无效,双方就更改后协议书的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双方协商一致更改,更改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未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合法权益,且双方在更改处签名或盖章,从法定条件看更改后的协议书应有效。
2、若协议书本身有不得更改约定或规定了特定更改程序,如需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等,未遵循这些约定条件,更改后的协议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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