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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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法律,构成开设赌场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为了盈利,组织三人或三人以上进行赌博,从中抽头渔利金额累计达到五千块以上,赌资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此外,组织十个人以上去境外赌博并从中获利的,也构成该罪。开设赌场罪通常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涉嫌开设赌场的人员,其具体的处理结果将会综合考虑他们在犯罪中的具体角色、涉及的程度以及对违法行为的知情情况。如果他们只是普通员工,并且对违法活动并不知情,那么可能会有宽大处理的机会。然而,如果他们明知故犯,仍然积极参与并在犯罪过程中起到了主要作用,那么他们很可能会被视为主犯,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法律惩处。

关于网络上涉嫌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主要由以下几个关键要素构成:首先是指设立并且经营自己的赌博网站,并且在这个网站上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投注资金;其次是指建造并运营赌博网站,将其提供给他人以组织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再者就是作为赌博网站的代理人,负责接受和处理来自各方的投注资金;最后则是指参与到赌博网站的利润分配环节中去。

关于网络开设赌场罪之立案事宜,并无统一明确的期限规定,一般而言,当公安机关接获犯罪线索或者收到群众举报后,将立即展开立案行动。只要有充足有力的证据表明确实发生了此类犯罪行径,则公安机关即刻启动刑事侦查程序。立案与否的核心依据在于,是否确有涉嫌违法的犯罪行为及其力度是否达到足以立案的程度。

开设赌场罪立案后,公安机关会进行调查并搜集证据。如果证据充分,就会将其移交至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会审查核实这些证据,然后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审判机关则会依法组织公开审理,并作出裁决。涉案人员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