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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赠与房产后,债权人能否要求撤销

时间:2024.11.28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416人
律师解析:
按照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当债务人实施赠房行为时,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对此进行撤销。
假设如果债务人在所欠债务期限届满之后实行了赠送房屋的行为,并且这种赠与行为导致他无法拥有充足的财产来偿还债务,从而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便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债务人赠送房屋这一行为的诉讼请求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撤销权必须自债权人得知或者应当知晓撤销原因的那一天开始计算一年之内行使才有效。
而对于债务人实施行为对应的失效期限为五年,若在此期间债权人未能采取相应措施行使撤销权,则这个撤销权将自动失效。
总的来说,能否成功地撤销这一行为,需要全面考虑到诸多复杂的因素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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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赠与房产,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如果债务人通过赠与房产或者其他的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撤销权的...... 更多>>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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