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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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绑架罪能否适用假释之问题,其最终决定因素在于犯罪情节及其在狱中的行为表现。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对于被判以无期徒刑的罪犯,若能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确实展现出悔过自新的态度,同时不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则可考虑予以假释。

绑架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减刑假释。如果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但对于犯绑架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关于绑架罪是否能适用减刑及假释的问题探讨在法律规定中,对于被判定犯有绑架罪行的罪犯,只要满足特定的条件与标准,便可以申请获得减刑或假释的机会。具体而言,对于那些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等不同刑罚的罪犯,只要在执行期间能够认真遵照监规制度,或者主动防止他人实施重罪行为的,都可以享受减刑的待遇。

绑架罪是很严重的犯罪,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一般是不会减刑或者假释的。不过,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表现好,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还是有可能获得减刑的。但如果罪犯是因为绑架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是不能假释的。

根据法律规定,绑架罪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但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得假释:1.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2.因绑架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