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倘若无法找到债务清偿对象,您可尝试利用公示通告的手段予以通知。公示通告意为在收件人匿迹或其他任何方式均无法传送文件之时,通过公开宣告的方式将诉讼文书及法律文件传达至收件人手中。此种宣告应在特定的传媒渠道进行发布,自宣告发布之日起,历经三十个自然日,便被视作已完成送达程序。在案件档案中,务必详细记录公示通告的缘由与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公告送达可在法院公告栏、受送达人原居住地或公开报刊杂志进行,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的情况。公告满60日即视为送达,过程和原因须记录在案。

投诉启动时,若被投诉者居住地仅存在于身份证且法院无法送达,将公告送达。若无具体居住信息,可委托法律顾问查询户籍信息。获得户籍信息后,法院应受理。若立案后仍未找到被投诉者并送达,依据《民事诉讼法》,可公告通知。公告期结束后,法院可缺席审判并裁决。

传票送到被告手里一般是需要在十五天之后开庭,但这需要确定是走的简易程序,如果是走普通的程序,那么是需要在三十天之后安排开庭,如果当事人下落不明的,那么就需要公告送达,一般需要在公告期间的六十天内开庭。

法院传票如果送不到被告人手里的话,那么是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也就是发出公告的形式,在经过60天以后,那么就自动视为已经送达到被告人手里了。一般来说会由原告来提供被告的相关地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