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申请强制执行所依据的执行依据种类繁多,主要涵盖了法院业已生效的
判决书、
裁定书以及调解书;
此外,还有具备
强制执行力特性的
公证债权文书等等。
其中,判决书和裁定书代表着法院针对某一具体案件中涉及到实体或者程序方面的问题所做出的具有权威性的决定;
而调解书则是由
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并经由法院予以确认后,方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至于公证债权文书,则是经过公证机关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选择何种执行依据应当根据您所持有的具体法律文书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与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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