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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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符合一定条件就可以保释,不用坐牢。但是得综合考虑案件情况,比如犯罪情节、会不会逃跑或逃避调查、会不会再次危害公共安全等。要是刑事犯是初犯,犯罪情节不严重,遵守规定保证随传随到,那他获得保释的可能性就大。

犯罪嫌疑人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无社会危害性、身体或身份特殊以及长期关押案件未结需继续调查的情况。

对非法拘禁案件的取保候审评估要全面,像犯罪的持续时间等因素都得考虑进去。如果嫌疑人和被告符合法定条件,比如犯罪情节较轻、可能的刑罚不至于让社会受到严重影响、本身患有严重疾病或生活无法自理、处于妊娠或哺乳期等情况,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不过,最终批不批准,还是得由司法机关来审查,而且要确保这一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和实体要求。

在某些情况下,非法拘禁罪案犯也是可以申请保释的。要是符合保释条件,案犯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然后等法院审批。这么做既是为了保证司法公正,也是为了保障人权。

只要符合条件,在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确有犯罪事实的仍然要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