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在开设赌场罪中,涉及到的财物规模标准,可能各个地区都不太一样。一般来说,要是从赌场里得到的抽头渔利超过3万块钱、赌资总额超过30万,或者参与赌博的总人数达到120多人次,那就算犯罪情况比较严重了。

近年来,相关法律已经得到了完善,我国对开办赌场犯罪设定了新的判断基准。简单来说,此罪指的是为了经济利益而聚众赌博或经营赌场。根据具体情况,刑事判决也会有所不同。如果情节严重,将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情节轻微,将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在适用刑事拘留准则来处理涉嫌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时,其考量要素往往包括:赌博参赌人数、所获利润总额、行为延续时间、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及是否涉及未成年人等多个方面。当以上各方面问题累积到一定程度后,符合刑法中所定义的“情节严重”范畴,当地执法部门极有可能启动刑事拘留程序进行处置。

在我国江苏省境内,针对网络开设赌博场所的犯罪行为,其惩处方式通常参照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根据该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于组织或设立赌博堂口者,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并处相应罚金。然而,若是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可判处为期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并处罚金。

关于网络上涉嫌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主要由以下几个关键要素构成:首先是指设立并且经营自己的赌博网站,并且在这个网站上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投注资金;其次是指建造并运营赌博网站,将其提供给他人以组织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再者就是作为赌博网站的代理人,负责接受和处理来自各方的投注资金;最后则是指参与到赌博网站的利润分配环节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