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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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职权侵占罪的诉讼过程中,若犯罪嫌疑人士希望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一般需满足以下几点要求:首先,其所涉嫌的罪名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性;其次,如果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可以避免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可以考虑申请取保候审,以防止对社会产生潜在威胁;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但由于羁押期限已到,仍未结案,也可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未经执法机构许可的状况之下,通常无法离开其所在地所属的城市或者县级行政区域,并且需要遵从随时传唤的规定,以便随时服从传讯。这样的安排意味着被取保候审者可以继续维持日常的生活和职业行为,然而,他们的活动范围有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局限,具体情况将取决于业务内容是否涉及长途出行或者暂时远离原居住地等因素。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法律范畴内的强制性措施之一,它使嫌疑人或被告得以在人身自由不受限制的前提下,等待法院的判决。

取保候审的嫌疑人与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这些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能擅自离开居住地;住址、职业、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动的,要在24小时内报告;司法机关传唤时,必须及时到案;严禁干扰证人作证,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或串供,确保司法程序顺利进行。

已获得取保候审权限的人士须严格遵守如下主要义务:确保随时待命接受警方传唤与盘问;未经特别许可,不许擅自离开发源地所在城市、县城或者变更现有住所地址;严禁使用任何方式干涉证人出庭作证;严厉禁止销毁、篡改证据资料或是进行相互间的串通供述行为。另外,他们还应当保证不会有任何逃避、阻碍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