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
在构成敲诈勒索犯罪的前提下,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行为人的行动动机应锁定在非法谋取他人财产上;其次,行为人需借助恐吓手段或者其他强制方式来达到其勒索的目的;再次,被害人由于受到外界威胁而不得不作出妥协,将财物自愿交予行为人;最后,这种勒索形式不仅可以表现为对受害者财产权益的侵害,同样包括对人身安全及声誉形象等方面的威胁。

敲诈勒索罪及诈骗罪,两者均属于性质截然不同的犯罪分类。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没有实际拿到财产,敲诈勒索也能构成犯罪。这是刑法学的研究结论。判定敲诈勒索罪,不仅要看有没有得到财物,还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只要通过威胁等手段让受害人感到害怕,从而非法占有财物,不管最终是否成功,都可能构成既遂或未遂。

敲诈勒索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其次,行为人需要向受害者发出恐吓或者施加压力,使得对方陷入恐惧状态;再次,因为受到恐吓和压迫,受害者会主动支付或者放弃自己的财物;最后,行为人和受害者的财物转让行为必须存在直接且明确的因果联系。

倘若存在以下情况,即无法形成法定敲诈勒索罪案件(这种情况下,相关部门可能决定不予立案):首先是由于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犯罪;其次是在缺乏充分证据支持下的情况;再者,若相关诉讼期限早已过去,也可能导致无法立案处理;最后,如果行为人为已死亡或完全丧失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同样不会进行立案。当公安机关认为上述所有这些条件均不满足时,便有可能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